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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影遇见景区 景区成双赢合作牺牲品

2010-12-30 1:18:38   网友评论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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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许多年底贺岁影片正在上映,在影片中一些旅游景区也随着影片的上映被宣传推广着,这在旅游界看来是件好事情。电影票房的热卖也给旅游景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其实,在《让子弹飞》和《非诚勿扰2》拍摄之前,开平碉楼建筑、三亚旅游地等就已存在了。可是,为什么在观看电影之后,有会有这么多人想去旅行?影片创造了广告效果的同时,调动了人们的听觉、视觉和触觉,使得旅游景区成为游客“魂牵梦萦”之地。

  电影把景区展现给了观众,而景区是否把最亮丽的篇章展现给每一位游客呢?影片的摄制组既能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又能交纳一些费用,何乐而不为?就这样,双方一拍即合,景区成了“双赢”合作的牺牲品。

  但一定要记住,风景名胜的管理者虽然经常考虑的怎样利用风景区赚钱,但同时肩负着维护的重任。据说,在《指环王》诞生之地新西兰,电影热度还没有过去,在当地就已经找不到拍摄的痕迹了。能做到这一点,有赖于当地人民对自然的热爱,也在于法律的完善。旅游景区的原始生态一旦破坏难以复原,明星大腕的名气再大,电影票房再一路攀升,也敌不过大自然数百万年的鬼斧神工之力。

  2006年12月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令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实,各个景区可以根据自己景区的自然景观或者是人文景观的特点来制定规章条例,保护景区生态发展。

  不论如何,景区为影视拍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当电影“遇见”景区,保护景区这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当景区随着电影在被人观看的时候,展现给人的应该是最美的风景!

   [编辑: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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